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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健全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尖點於民國100年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席獨立董事擔任委員,以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酬水準與公司經營績效之連結。董監事薪酬依公司章程規定,為當年度稅後淨利3%以下,並以現金發放;經理人之薪酬則每年依據內外部經營環境訂定目標,再參考當年度績效表現,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提報董事會通過執行,薪酬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請至官網-公司重要內規專區查閱。
委員會履行前條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董事、監察人(審計委員會成員)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職稱 姓名 學歷與經歷
召集人 許精輝

台灣大學法律系

台新金控法制室副理

台新資產管理公司債權部經理

現任尖點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委員 陳一飛

台灣大學機械系。

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總工程師

群創光電(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現任飛虹高科(股)公司及台灣活力生技新藥(股)公司董事
委員 陳春葉

英國伯明罕大學企業研究碩士

金鼎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副總裁

現任大力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審計委員會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為主要職責,包括: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請至官網-公司重要內規專區查閱,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彙整如下: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職稱 姓名 學歷與經歷
召集人兼獨立董事 陳春葉

英國伯明罕大學企業研究碩士。

金鼎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副總裁
現任大力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獨立董事 陳一飛

台灣大學機械系。

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總工程師

群創光電(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現任飛虹高科(股)公司及台灣活力生技新藥(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許精輝

台灣大學法律系。

台新金控法制室副理

台新資產管理公司債權部經理

現任尖點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許兆慶

中正大學法學系博士。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現任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企業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一、本公司於111年將原先隸屬於董事長之「企業永續委員會」更名為「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並提升至董事會層級,負責公司推動企業永續經營
之規劃,委員會由兩名獨立董事及一名董事組成,以企業永續發展為最高指導原則,透過轄下各小組每季定期會議檢視ESG推動成效,並將執行成
果向董事會呈報。
二、為強化風險評估及監督風險承擔能力,建立風險管理制度、程序及永續經營之理念,於112年8月4日董事會通過,將原「企業永續發展委員
會」提升為「企業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三、企業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轄下設立功能推動小組,由本委員會指派公司相關主管組成,定期召開會議,並向委員會報告執行情況。
功能推動小組之職責包括以下事項:
(1)負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擬訂,各永續發展面向之目標、策略與執行方案之制定。
(2)負責綜理本公司整體之風險管理,擬定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組織及機制,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
(3)執行本公司制定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之相關工作內容。
(4)其他經本委員會指示應辦理之事項。
四、本委員會履行前條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負責審查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目標、策略與執行方案。
(2)負責審查本公司整體之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機制及管理標準。
(3)關注各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政府、非營利組織、社區、媒體所關切之議題及督導溝通計畫。
(4)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運作及風險管理情形。
(5)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

 

 

職稱 姓名 學歷與經歷
    董事 林若萍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管理碩士
尖點科技(股)公司經理及特助
美商智佳科技(股)公司顧問
現任鑽豐科技(股)及欣點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現任尖點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 陳一飛 台灣大學機械系
鴻海精密工業()公司總工程師
群創光電()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現任飛虹高科(股)公司及台灣活力生技新藥(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許兆慶 中正大學法學系博士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現任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為貫徹執行尖點職安衛政策,尖點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二名委員係安全衛生室人員擔任,並邀請各部門主管、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及勞方代表出席,每季定期召開會議,負責審議、協調及建議勞工安全衛生有關業務。
運作情形
2022年共舉辦四次會議,每次會議出席人員各部門主管及勞方代表約15~20人,討論主題為
1.雇主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之建議
2.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審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4.審議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及採行措施
5.審議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
6.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7.審議事業單位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事項
8.審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
9.審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
10.考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11.審議承攬業務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12.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除每月固定寄送稽核報告結果,及其追蹤報告執行情形予各獨立董事審閱外,於每次董事會會前十五分鐘,
先行向獨立董事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就業務範圍進行交流,且隨時以e-mail、電話或通訊軟體與獨立董事保持聯絡,溝通情形良好。
(二)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年年底就本公司及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另針對關鍵查核事項,進行細項說明,
且獨立董事可隨時以e-mail、電話與簽證會計師保持聯絡,溝通情形良好。

2023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
2022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
2021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
2020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
2019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
2018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下載檔案